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传承和弘扬学校“精神引领、典型引路”的优良传统,推动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总结评选表彰学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引领全院师生崇尚荣誉、坚守争上、追求卓越、全面发展,现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学生奖项的评选范围:入学一年及以上的在籍学生。
2、教师奖项的评选范围:在职教职工和成立一年及以上的思想政治工作集体。
二、评选要求
各奖项参评要求按文件《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评比表彰办法》(见附件1)来执行,其他要求参考《2021威海校区评优补充说明》(见附件16)。
其中先进班集体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十佳班集体、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干部联评将统一组织联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次评优评审要求及各年级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组长:李新
成员:学院全体辅导员老师、研究生导师代表、班主任代表。
四、评选形式
(一)先进班集体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1、先进班集体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由各位辅导员组织申报,并进行初步筛选。按比例每个辅导员在每个项目上最多推荐1位候选人;负责人数多的辅导员不超过2名候选人,特殊情况除外。标兵候选人(集体)必须在对应优秀个人(集体)候选名单内。候选个人需准备限时3分钟的PPT演讲,集体需准备限时5分钟的PPT演讲。
2、评委以无记名评分或投票方式进行评选,按照分数或票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获奖集体和个人。
(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
以上奖项采用函评的方式,由申请人和集体填写对应的申报表,班主任代表和学生辅导员对申报学生和集体进行函评,并对推荐学生干部进行确认。按照推荐结果和函评打分,确定最终获评学生和集体名单。
(三)十佳班集体、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干部
以上奖项采用投票的联评方式,从对应标兵获奖人选中产生,十佳系列均需要参加威海校区联评。如学院推荐的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最终获评该奖项,则该生所在学院的优秀学生标兵依次递补;如未获评,则保持标兵奖项不变。其他奖项以此类推。
五、申报材料
1、电子版材料:对应的登记表(见附件6-12)、获奖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5),上交方式以辅导员要求为准。
2、纸质版材料:对应的登记表(见附件6-12)、以及佐证材料,上交方式以辅导员要求为准。
六、时间安排
本次评选工作时间安排、工作内容如下: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11月10日-11月12日 | 发布评选通知,宣传动员、组织申报。 |
11月12日-11月15日 | 申报者提交申请、各辅导员组织评审。 |
11月15日 | 各辅导员审核、审批,候选名单汇总上报学院。 |
11月16日 | 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审批;组织先进班集体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联评,候选名单报送、公示。 |
11月17日-11月18日 | 威海校区组织十佳班集体、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干部校区候选人联评,材料审核报送本部。 |
七、相关要求
(一)各奖项登记表或申报表为学校上报材料,请申请人认真填写,学院将严格审核。
(二)此次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三)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四)学院会严格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评审。请各位申请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上交材料并参与评比。
(五)联系人:丛老师 0631-5677210
本通知由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