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智能基座”奖学金,旨在激励校区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增进校企合作,培养优秀人才。根据项目合作协议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21年华为“智能基座”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与评选条件
1、评选对象:
完成智能基座课程学习。
2、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良好,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实践活动。
(3)参加过智能基座鲲鹏、昇腾或华为云课程学习,且以下要求满足至少两项:
①鲲鹏、昇腾或华为云课程学习中表现优秀,或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达到专业前40%(包含40%);
②使用鲲鹏、昇腾和华为云技术,在各类竞赛或创新活动中成功提交作品,取得优秀名次者优先。包括并不限于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产业赛道(华为命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华为企业命题)等创新活动。
③承接众智项目或成为鲲鹏、昇腾、华为云、openEuler、openGauss、MindSpore开源社区贡献者。
④通过2门或以上鲲鹏或昇腾或华为云微认证(具体平台链接见附件3),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有效;或参加优才实习计划成功取得实习机会。
3、其他要求
1.申报学生的课程成绩以上一学年为准,获得奖励荣誉截止(8月31日)
2. 同一学年内,获得其他企业捐资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华为奖学金。
3.在校期间每名学生只能申请并获得一次华为奖学金。
二、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奖励名额2人,每人4500元。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
请申请本次华为“智能基座”项目奖学金的同学,于12月6日上午10:00前,向辅导员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包括报《华为“智能基座”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华为“智能基座”奖学金汇总名单表》(见附件2)、申报佐证材料。
1.个人申报。
2.学院初审定于12月7日,由学院分管领导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不少于7人。评审小组根据校区要求制定本单位的评审细则,负责本单位的申请组织、评审等工作。
3.评审委员会复审,报校区华为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复审。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