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区团委发布的《关于评选2022-2023年度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通知》,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严格执行评优程序,于2023年4月6日至11日完成了综测成绩核算、团支部推优、院团委审核,并于4月11日中午进行了标兵学院联评。
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4月11日—4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办公室,冯老师,电话0631-5677644,邮箱fytgongzuo@163.com。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4月11日
信息-附件4:2022-2023年度五四评优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