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李迎春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者:李爱华   编辑: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4日

  经单位推优、党支部讨论党委会备案,决定将李迎春确定为发展对象,现予公示7天,时间从2023915日至921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与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联系。地址:主楼418A   电话:5687028电子信箱:aihuali@hit.edu.cn校区党委组织部监督电话:5687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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