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李迎春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作者:李爱华     审核:李新     来源: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3-09-14

  经单位推优、党支部讨论党委会备案,决定将李迎春确定为发展对象,现予公示7天,时间从2023915日至921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与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联系。地址:主楼418A   电话:5687028电子信箱:aihuali@hit.edu.cn校区党委组织部监督电话:5687117


    文章发布:陈奇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