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22-2023年度学生思想政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经过学生及集体申报、班级推荐、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现将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度学生思想政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结果公示。
公示期:10月13日-10月15日,公示地点:学院公告栏。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地址:主楼417
联系人:丛老师 lilychen_cn@163.com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