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为引领,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导向,对标学术大师、工程巨匠、业界领袖和治国栋梁四类杰出人才培养目标,传承和弘扬学校“政治引领、典型引路、品牌带动、校训育人”的优良传统,强化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引导广大学生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学校2023-2024年度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安排,现将我院相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表彰内容
(一)学生奖项
1.个人奖项:优秀学生(修身立德奖、实学实干奖、强健体魄奖、启智润心奖、辛勤劳动奖、政务实习奖),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十佳大学生(本科生),十佳大学生提名奖(本科生),十佳英才(研究生),十佳英才提名奖(研究生),十佳学生干部,十佳学生干部提名奖。
2.集体奖项: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十佳集体(本科生)、十佳集体提名奖(本科生)、十佳团队(研究生)、十佳团队提名奖(研究生)。
(二)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
1.个人奖项: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十佳辅导员、十佳班主任、十佳班主任提名奖、就业育人先进个人、十佳就业育人先进个人、十佳思政育人导师、十佳思政育人导师提名奖、十佳学业支持教师、十佳学业支持教师提名奖。
2.集体奖项: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十佳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就业育人先进集体。
(三)荣誉奖项
1.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贡献奖。
2.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奖: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3.就业育人突出贡献奖(企业):就业育人突出贡献个人、就业育人卓越贡献集体。
二、评选范围
1、学生奖项的评选范围:我校入学一年及以上的在籍学生、成立一年及以上的集体。其中十佳大学生应为在读本科生,十佳英才应为在读研究生;十佳集体应为本科生集体,十佳团队应为研究生集体。
2.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我校在岗一年及以上的辅导员、班主任及专业教师等和成立一年及以上的思想政治工作集体。
三、评选要求
各奖项参评要求均按文件《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2024年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细则》(见附件1)来执行。其中先进班集体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十佳班集体、十佳团队、十佳英才、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干部、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十佳辅导员、十佳班主任、十佳班主任提名奖、就业育人先进个人、十佳就业育人先进个人、十佳思政育人导师、十佳思政育人导师提名奖、十佳学业支持教师、十佳学业支持教师提名奖、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十佳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就业育人先进集体奖项将统一组织联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次评优评审要求及各年级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组长:李新
成员:学院全体辅导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班主任代表。
五、评选形式
(一)先进班集体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1、先进班集体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由各辅导员组织申报,并进行初步筛选。标兵候选人(集体)必须在对应优秀个人(集体)候选名单内。候选人需准备限时3分钟的PPT演讲,集体需准备限时5分钟的PPT演讲。先进班集体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报名情况于10月18日12:00前完成汇总。
汇总完成后,组织评委以无记名评分或投票方式进行评选,按照分数或票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获奖集体和个人。成功评选先进班集体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申报者需提交的材料详情见附件5。
(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以上奖项采用函评的方式,由申请人和集体填写对应的申报表,学院评审小组对申报学生和集体进行函评以及资质确认,并确定最终获评学生和集体名单。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报名情况需于10月18日17:00前完成汇总并提交相关材料。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申报需提交的材料详情见附件5。
(三)十佳集体、十佳团队、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干部、十佳英才
以上奖项在完成标兵评选之后,从对应标兵获奖人选中产生,十佳系列均需要参加威海校区联评。
(四)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及标兵、十佳班主任、十佳班主任提名奖、就业育人先进个人、十佳就业育人先进个人、十佳思政育人导师、十佳思政育人导师提名奖、十佳学业支持教师、十佳学业支持教师提名奖,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十佳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就业育人先进集体
以上奖项由教师或教师团体主动申报、学院评议推荐、校区评审确定。
(五)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以上奖项由申报人申报、学院评议推荐、校区推荐后学校评审确定(附件4)。
六、申报材料
1、电子版材料:
学生奖项对应的申请表(附件5)、学生奖项汇总表(附件2),上交方式以辅导员要求为准。
教师奖项对应的申请表(附件3)请于19日22:00前发送至邮箱:2297911786@qq.com。
纸质版材料:
学生奖项对应的申请表以及佐证材料,上交方式以辅导员要求为准。
教师奖项对应的申请表可在学院评审结束后公示期内交至主楼417办公室王洲老师处。
七、时间安排
本次评选工作时间安排、工作内容如下: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10月15日-10月18日 | 发布评选通知,宣传动员、组织申报。 |
10月19日-10月21日 | 学生标兵奖项申报者提交PPT、准备联评。 |
10月21日-10月22日 | 学生标兵奖项和教师奖项进行评审。 |
10月22日-10月24日 | 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候选名单、完成院内公示。 |
10月25日 | 学院上报名单。 |
10月25日-10月28日 | 威海校区组织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十佳学生干部、十佳集体、十佳团队校区候选人联评,材料审核报送本部。 |
相关要求
(一)各奖项登记表或申报表为学校上报材料,请申请人认真填写,学院将严格审核。
(二)此次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三)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四)学院会严格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评审。请各位申请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上交材料并参与评比。
(五)如有异议,可咨询各自辅导员老师或电话咨询:0631-5677210
本通知由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