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校区研究生处《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25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一、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和参评学生范围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硕士研究生范围
威海校区2023级和2024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有协议规定的,执行协议政策),定向就业类中的“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千人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的硕士研究生。
硕博连读生取得博士学籍后,执行博士奖助学金标准。
二、奖学金设置
等级 | 占参评学生总数百分比 | 学业奖学金(元) |
特等 | 20% | 22000 |
一等 | 20% | 12000 |
二等 | 60% | 6000 |
三、奖学金评定细则
1.已完成的研究生学位课程成绩,学位课筛选成绩计算公式参见相关成绩管理办法。课程成绩在第二和第三学年奖学金评定中影响权重分别占30%和20%;
2.硕士论文开题和中期成绩。论文开题成绩在第二学年奖学金评定中影响权重占20%,论文中期成绩在第三学年奖学金评定中影响权重占30%;
3.综合能力表现。主要包括:基本学术能力、工程技术创新创造能力(企业表现)和已取得的先进性成果(含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方面,其在奖学金评定中影响权重为40%;
文章、专利等科研成果:
SCI一区或二区论文,学校认定的高水平中文期刊论文 | |
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导师) | 10分/篇 |
SCI三区或四区论文,A、B类国际会议论文,授权的发明专利 | |
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导师) | 5分/篇 |
其他国内外期刊论文,其他国际会议论文,授权的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专有权 | |
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导师) | 2分/篇 |
受理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限定3项) | |
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导师) | 1分/篇 |
科技竞赛:
科技竞赛得分中,根据第一完成人得分,依次递减0.5 分,得分最少不少于0.5 分。同一成果只按最高获奖等级得分,对于设置有国家特等奖、金银铜奖等赛事情况,按照获奖等级设定分别对应一、二、三等奖。
获奖等级 | 国家级 | 省级 | 校区级及以上 |
一等奖 | 5 | 3 | 1 |
二等奖 | 4 | 2 | 0.5 |
三等奖 | 3 | 1 | 0 |
专业型硕士联合培养企业表现(需要实质性合作、提供联合培养协议、对方企业表现证明,并需要评定领导小组认定):
优秀10分;良好5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
4.德育表现。在奖学金评定中影响权重5%;
思想作风正派,并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该项基础分为3分。受到院级及以上学生违纪处分者,该项为0分。
在此基础上,担任研分会主席、党支部书记、班长职务加1分;担任研究生朋辈导师、研分会副主席、部长、党支部委员加0.5分;担任研分会干事0.3分;参加1次学生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时长应在1个小时以上)加0.1分。上述加分可以累加,2分为上限。
5.导师评价。导师对研究生学习、科研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在奖学金评定中影响权重5%,最高分5分。
6. 有纪律处分等情况的研究生处分期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四、评定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
组员:各学科协调负责人、教学秘书、研究生协理员
各学科组成评定小组,按照名额分配和细则自行组织本学科评定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的结果纸板和电子版报到院办。学院汇总后统一上报学校研究生处。
五、异议处理
对学科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科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定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地点:主楼418B。学院3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并予以答复。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