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评选 2025 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 的通知
发布者:王洲   编辑: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4日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青年学生将个人成长与国家发展、民族复兴、龙江振兴紧密结合起来,争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开展2025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校本部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当前学制入学一年及以上。

二、评选名额

根据学生学籍注册数据,按在校学生总数的3%左右的比例评选,具体名额以省教育厅分配名额数为准。

三、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生行为准则,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3.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排名前30%。硕士研究生成绩排名按班级计算,学业奖学金成绩或平均学分绩满足条件均可,其中学业奖学金成绩有一年满足前30%即可;博士研究生不作要求

4.积极参加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集体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模范带头作用突出,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健康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具有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评选程序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为组长,负责学生工作和教学的分管领导成的评审小组

组长:学院院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

小组成员:各学科负责人、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

在学院评审小组的参与和指导下,组织联评答辩,评审小组须对本单位的评选工作负责,评审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注重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的综合考量。

评选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送有关材料至学生工作部。评分标准参考《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评分标准》进行赋分。

五、时间安排

1024-10月271200前,学生自主申报;

1.上报评优佐证材料:获奖证书、任职证明、发表论文等(将材料扫描件或照片放在一个word中,收集表中提及的相关内容均需佐证),命名为【姓名-黑龙江省三好学生佐证材料】发送至2297911786@qq.com

2.填写收集表:

【腾讯文档】信息学院2025年黑龙江省 “三好学生”参评报名

https://docs.qq.com/form/page/DZnNyaEZDZERCeHdE

1028日,学院对申报人资格审查;

10月29日,学院组织联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030-1031日,学院公示评选结果并上报

六、相关要求

1.曾获得过省三好的学生可以再次申报,但需将之前参评的成果清零;

2.本次评选采用联评的形式,由申报的学生自行制作PPT,内容围绕《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评分标准》展开,现场评委打分,限时三分钟PPT请于10月28日12:00前发送至2297911786@qq.com;

3.候选人请加群等待后续通知,QQ群:1067336253;

4.学院会严格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评审。请各位申请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上交材料并参与评比。

5.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本通知由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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