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作者:毕红梅     审核:黄蕊     来源: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6-09-16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校区研究生处《关于进行2026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一、学业奖学申请条件参评学生范围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硕士研究生范围

威海校区2024级和2025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有协议规定的,执行协议政策),定向就业类中的“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千人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的硕士研究生。

硕博连读生取得博士学籍后,执行博士奖助学金标准。

二、奖学金设置

等级

占参评学生总数百分比

学业奖学金(元)

特等

20%

22000

一等

20%

12000

二等

60%

6000

奖学金评定细则

1.已完成的研究生学位课程成绩,学位课筛选成绩计算公式参见相关成绩管理办法。课程成绩在第二和第三学年奖学金评定中影响权重分别占30%和20%;

2.硕士论文开题和中期成绩。论文开题成绩在第二学年奖学金评定中影响权重占20%,论文中期成绩在第三学年奖学金评定中影响权重占30%;

3.综合能力表现。主要包括:基本学术能力、工程技术创新创造能力(企业表现)和已取得的先进性成果(含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方面,其在奖学金评定中影响权重为40%;

文章、专利等科研成果:

SCI一区或二区论文,学校认定的高水平中文期刊论文

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导师)

10分/篇

SCI三区或四区论文,A、B类国际会议论文,授权的发明专利

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导师)

5分/篇

其他国内外期刊论文,其他国际会议论文,授权的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专有权

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导师)

2分/篇

受理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限定3项)


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导师)

1分/篇

科技竞赛:

科技竞赛得分中,根据第一完成人得分,依次递减0.5 分,得分最少不少于0.5 分。同一成果只按最高获奖等级得分,对于设置有国家特等奖、金银铜奖等赛事情况,按照获奖等级设定分别对应一、二、三等奖。

获奖等级

国家级

省级

校区级及以上

一等奖

5

3

1

二等奖

4

2

0.5

三等奖

3

1

0

专业型硕士联合培养企业表现(需要实质性合作、提供联合培养协议、对方企业表现证明,并需要评定领导小组认定):

优秀10分;良好5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

4.德育表现。在奖学金评定中影响权重5%;

思想作风正派,并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该项基础分为3分。受到院级及以上学生违纪处分者,该项为0分。

在此基础上,担任校研究生会主席、党支部书记、班长职务加1分,院研究生会主席加0.8分;校研究生会部长、院研究生会副主席、研究生朋辈导师、党支部委员、副班长、心理委员加0.5分;院研究生会部长加0.4分;校研究生会干事、院研究生会副部长加0.3分;院研究生会干事加0.2分;学院认可的其他学生组织,根据承担的职务可以适当加分。参加1次寒暑假校级学生社会实践加0.2分,学期内参加1次社会实践加0.1分;参加1次志愿服务(时长应在1个小时以上)加0.1分;参加校运动会等学院认可的活动可进行适当加分。以上各项分数可累加(在同一类别学生组织,如研究生会,或在同一组织中担任多项职务,取最高分),最高分为2分。

5.导师评价。导师对研究生学习、科研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在奖学金评定中影响权重5%,最高分5分。

6. 有纪律处分等情况的研究生处分期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四、评定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

组员:各学科协调负责人、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

各学科组成评定小组,按照名额分配和细则自行组织本学科评定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的结果纸板和电子版报到院办。学院汇总后统一上报学校研究生处。

五、异议处理

对学科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科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定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地点:主楼418B。学院3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并予以答复。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9月16日


    文章发布:马子栋